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
未執行死刑 44名死刑犯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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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金火: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,機車行老闆劫財劫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
廣德強: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,機車行學徒,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
王國華:網路惡狼,連續強盜、性侵害9位男女網友,並殺害其中1女曾多次以三字經辱罵法官
戴德穎:不滿女友與其分手,亂刀砍死女友父親並重傷母親,法官審理時仍揚言要繼續追殺女友
張慰龍:擄走好友的7歲女兒勒贖30萬,取得贖款後即將女童勒死後還假意頻向女童母親表達關心
劉榮三: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,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,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
呂文昇:台中老夫婦命案共犯,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
王柏英:汐止殺警奪槍案,因計畫搶銀行與其兄王柏忠(無期徒刑)共同砍殺巡邏員警致1死1重傷
林金德:因女友另結新歡,至其家中潑汽油縱火,造成3人當場被大火燒死
王鴻偉:追女遭拒而由愛生恨,在其上學途中以車撞倒後拿刀砍殺176刀致死,脖子幾遭砍斷
陳文魁:率小弟持槍衝入里長服務處,開槍掃射造成2死3重傷逃亡時又綁架1名台南縣聞人勒贖
張文蔚: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7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。具前科的張文蔚,假釋出獄後犯下此案
柯世銘:南化雙屍案,因桃花木價格問題殺死友人
唐霖億:殺害小學同學母親,殺人後用手機再度勒贖對方家人,並恐嚇要殺對方全家
施智元:受僱之黑道職業殺手,將欲殺害對象槍殺後,還朝向其旁邊之友人繼續開槍造成2死1傷
管鍾演:殺7條人命,治安史殺人最多死犯,同夥2人已伏法,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
王志煌:進行毒品交易後,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元皆奪走後逃逸
黃賢正:曾犯殺妻案,假釋出獄後,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,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
王秀昉: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,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
莊天祝: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,連續強盜劫財 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,共殺害4人
曾思儒:金山高中教師,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,女老師死狀極慘
鄭性澤: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,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、胸部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
洪明聰:鶯歌縱火案,嫌犯因經常毆妻,遭妻舅毆打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,造成4死5傷
楊書帆:因分手先砍傷女友,又在傷害案偵查期間,持刀至長庚醫院地下街當眾割斷女友喉嚨致死
鄭文通:酒後持刀刺死自己的妻子和兒子,並一再抵抗警方及消防人員之搶救
吳慶陸:台中老夫婦命案主嫌,因缺錢至舊識老夫婦家中強盜以凶殘手法砍殺二人各數十刀致死
鄭武松:闖入屏東某紡織工廠內,持利刃砍死自己的前妻,並波及現場工頭一併無辜賠上性命
王俊欽:假釋後缺錢花用,連續搶劫計程車,強盜性侵害女運將多人,並殺害棄屍1人
劉華崑:台南新化母子命案,闖入被害人住處劫財,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再吊死其6歲兒子
張胞輝: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,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,強盜劫財再殺死2人
連佐銘:預謀灌醉其國中同學後先殺害棄屍,再向被害人家中勒索一百萬美元
戴文慶: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,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,並殺害1人
蕭新財:攜槍尋仇途中遇大園分局路檢,持槍射殺盤檢警員造成1死1重傷
方金義: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,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
黃春棋:擄人勒贖主嫌,預謀先殺人後勒贖,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
陳憶隆:擄人勒贖共犯,預謀先殺人後勒贖,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
徐自強:擄人勒贖共犯,預謀先殺人後勒贖,綁架朋友黃姓建商後將其殺害棄屍再勒贖7仟萬元
鍾樹德: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,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
張人堡:涉及士林箱屍命案(殺死同居女友)、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及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
張嘉瑤:高雄女講師命案,嫌犯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強盜並強姦被害人後虐殺致死
廖敏貴:謀殺女友前公婆奪取家產
劉炎國:強盜殺警案並同時殺死1婦人
沈鴻霖:20年前姦殺彰化芳苑2女工,其2同夥皆已伏法
洪晨耀:財物糾紛殺害3人,該人物名言:我就是不爽才殺人!!逃亡期間「睡得很安穩,身體也變好了!」
2007年4月27日 星期五
性愛轟趴 2少女:我們玩5男
新竹縣警方最近調查一件國中女生玩性愛轟趴案,發現兩名女生竟與五名男友以男下女上姿勢輪流性交;警訊中兩名原被認為是「被害人」的少女還說:「我沒有被性侵呀,是他們被我玩啦。」並要求警察別追究男友責任。
##CONTINUE## 兩少女嘲笑警員說:「這是最流行的拔屌無情遊戲,你們少見多怪啦。」警察一度聽不懂少女說的是什麼意思,追問才知道是指性遊戲結束,就當做什麼都沒發生,絕不談感情。
警方一個月前從其他中輟生口中獲知,有兩名國二女中輟生與多名男生玩性愛轟趴,懷疑可能涉及搖頭丸或迷幻藥,循線找到兩名當事少女,進一步獲知她們的荒唐性事。
都是十四歲的「佩佩」身高一百五十八公分,看來保守乖巧,「小芳」是中菲混血兒,膚色較黑,打扮相當時髦;兩人平日不喜歡上學,常在網咖廝混。
佩佩告訴警方,三個月前,她先與十六歲男網友發生性關係,「呷好逗相報」給小芳「試試」;後來這名男網友介紹另一名十七歲的男網友給她,兩人當天就發生性關係,就這樣一個介紹一個,兩人先後再認識另三名男友,彼此分別發生過性行為,也曾經一起玩三P。
佩佩說,大家玩得很開心,有人提議「七個一起玩!」約好在四月中旬到一名男友家中開轟趴,五名男生脫個精光,一字排開躺在地上,兩名女生輪流「騎」上去,並由女生決定停在男方身上的時間長短,完事後雙方還互相討論性器官長短與技巧。兩名女生的放浪行徑,在圈子裡很快地傳開來,並被譏為「下賤女」、「花癡女」。
警方先後約談其中四名男生,均承認與兩女同玩「性愛轟趴」,指是兩女自願,沒有服用藥物,警方驗尿結果也呈陰性反應。由於他們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,警方近日內將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。
【記者王昭月、張念慈/連線報導】新竹縣兩女中輟生與五男開起性愛轟趴,樹德科技大學性學研究所長林燕卿表示,國中其實是性需求最強烈的階段,這些孩子被家庭疏忽,沒有學業、成就等負擔,容易被推向追求肉體的快感。
林燕卿認為性風氣開放,不是件壞事,她說,家庭本來應是發生「控制」作用的,可惜這些孩子回家時燈是黑的,社會環境也沒有給這些孩子一個完整的協助組織,因此他們會朝本能的行為發展。
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林李嘉表示,七名青少年雖是雙方同意下性交,但因皆未滿十八歲,根據刑法二二七條,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|
2007年4月4日 星期三
高校生早嘗禁果 少女棄嬰 阿嬤撿到自家曾孫女
| 中時電子報╱甘嘉雯/桃園報導 2007-03-24 03:40 | |
桃園市康姓婦人昨天下午在三民路自家門口撿到一名剛出生的女嬰,女嬰被裝在礦泉水紙箱內滿身血跡,臍帶也沒剪斷,康婦立刻報警,沒想到她未婚懷孕的孫女情急之下,坦承女嬰是她在家生下的,不知該怎麼辦,才棄置在家門前。
眼睛都還未睜開的小女嬰,外頭裹著一條粉紅色毛毯,上面血跡斑斑,下午被人發現,棄置在三民路三段一戶民宅門口,康姓婦人正下樓要出門,竟被小女嬰給嚇住,趕緊報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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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誤當發福 小爸爸是鄰居
看見康姓婦人驚魂未定,還在家裡就讀高一的孫女詢問發生什麼事,阿嬤說是撿到棄嬰,已經送到警局,石姓孫女這才坦承女嬰是自己生下的,婦人趕緊帶著她直奔醫院。
據了解,這名高一女生身材微胖,肚子因懷孕微凸,家人也沒發現,還以為她發福,女學生與居住在家對面的高二傅姓男學生交往,未婚懷孕也不敢跟家裡說,沒想到肚子痛早產,害怕嬰兒被發現,才偷偷用紙箱裝置,想要棄置。
沒有失溫發酣 女嬰住院安置
沒想到女嬰被自己的阿嬤撿到,還去派出所報警,結果東窗事發,高一石姓女學生只得承認自己未婚生女,所幸女嬰被發現得早,沒有失溫發酣的現象,醫護人員緊急將二○八○公克重的女嬰安置在幼兒加護病房,媽媽也住院安置,虛驚一場。
性侵班花 大學生遭求處交付保護管束
| 東森新聞報╱記者鍾錦榮/高雄報導 2007-03-23 00:09 | |
某大學生鍾佳和虛情假意將班花女同學騙到手,並帶上床發生性行為後,變本加厲逼她就範,最後為了報復女方不順從,還將2人「性史」,全盤告知她男友,22日高雄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,並求處交付保護管束及書寫悔過書、服義務勞動及接受法治教等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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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黃建銘指出,鍾佳和色慾薰心鑄成大錯,原本應該嚴懲,但考量他認罪,加以受害女同學及其男友,同意給他改過自新機會,且也遭到停學處分,因此,向法官求處他2年徒刑及宣告緩刑5年。
黃檢察官並指出,鍾佳和應於緩刑中交付保護管束,同時須親筆書寫悔過書、道歉書,以取得受害女同學接受,並履行賠償責任,另於判決確定3年內,服義務勞動240小時、法治教育20場及不得對其女同學或家人身體、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。
起訴書指出,家住屏東市的鍾佳和(21歲),於就讀大學2年級時,明知其班花女同學,已經名花有主,但仍是死纏追求,並於94年10月中旬起,分別在女同學高雄縣鳳山住處及其屏東市家中,要求女同學和他發生性行為,並保證只有「這一次」及不會告知任何人。
當時該名女大學生,因拗不過鍾某苦苦哀求,一時心軟,就與他發生3次性行為,後因鍾某多次食言,再三要求做愛,造成該女大學生不堪其擾厭惡,就與鍾某保持距離。
不料鍾某仍不死心,於95年4月間,利用到苗栗縣三義鄉繳交選修課程採訪報告,借住台中縣其同學家中機會,侵入其女同學房間,強行對她性侵得逞。
事後鍾某更變本加厲威脅其女同學,若不繼續與他發生性行為,就將2人事情告知她的男友,致使她再度遭鍾某強制性侵。
直到95年5月間,該名女大學生表明不再受威脅,引起鍾某不滿,竟然將2人「性史」,及她身體特徵、敏感部位及做愛時反應等,以淫穢、露骨方式,向她的男友詳加描述,造成該名女大學生在男友追問下,身心嚴重受創,決定報警控訴其同學鍾某惡行。
誘騙美眉脫衣拍照性侵 「攝影之狼」落網 至少50人受害
| 東森新聞報╱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 2007-03-24 20:46 | |
台北縣新店安康派出所抓到「攝影之狼」廖姓男子,他在網路上徵求美眉當模特兒,載到汽車旅館後,要美眉換穿他帶來的衣服,其中一套還寫著政大的體育服,後來他要模特兒衣服越穿越少,最後強迫口交性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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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之狼廖冠博把他拍的相片都放到電腦存檔,這張美眉身上穿的運動服上面還印有政大兩個字,其他的相片都是他要求模特兒換穿,一張一張拍攝,他在網路上假裝徵求攝影模特兒,這個化名「妮妮」的美眉就跟說好代價一個小時八百到一千五,見到面後他就直接帶美眉上汽車旅館。
北縣安康派出所所長李羿伸:「以不同的價位,穿著不同的服裝,當然是越清涼價位就越高,然後再加以性侵。」嫌犯越拍越辣,剛開始拍學生制服,再來就換水手服、韻律服,再要求模特兒越穿越少,最後露出猙獰的面孔,乾脆不准美眉穿衣服,強迫性侵得逞,連性侵過程還強迫拍下來。
安康派出所接到「妮妮」報案,從網路位址查出廖冠博的身分,在到汽車旅館調出監視器、查出車號之後,將他逮捕到案,他還將相片分類,從分類的數量來看,被害人至少超過50人,因為這幾張政大的體育服照,警方正在深入追查他跟去年政大校園的「口交之狼」有無關聯。